经济犯罪就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北京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小编荣幸请到了经济犯罪辩护律师陈士忠律师解读经济犯罪案复杂特性与辩护思维应对。
经济犯罪的特征
1.贪利性。
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2.法定性。
经济犯罪是法定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一点有别于一般的自然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传统犯罪,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人们凭借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规范就可轻易地加以判定,法律之所以将其宣布为犯罪,是因为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其是犯罪。
3.双重违法性。
经济犯罪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犯罪,它既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又触犯刑律;既侵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经济利益,又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传统犯罪只触犯刑律。
4.复杂性。
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市场经济运行领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动态领域,其中围绕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形成的纷繁复杂的经济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部门。而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证券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及科技市场等各种专业市场的建立,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多样化。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形形色色的经济犯罪大量滋生、蔓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点。
5.智能性。
经济犯罪的行为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很多人甚至具有丰富的经济、财税、贸易、会计或者法律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验,在犯罪手段上,一般不直接使用暴力、不明火执仗、不具有攻击性,犯罪人往往以其专业知识或利用其职务便利,深思熟虑、精心策划,通过钻法律空子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目的,因而经济犯罪在西方被称为“白领犯罪”。
6.隐蔽性。
经济犯罪并不像传统犯罪那样赤裸裸地违反社会公德和人们所熟知的行为规则,其行为人往往又是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使用的犯罪手段具有经济活动的性质,因而其犯罪不容易被公众所知晓,其社会危害性也不易被人们所认识。
立案标准
一、金融诈骗类的。
如个人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只需5000元以上就可立案。个人集资诈骗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就可进行到经侦大队立案。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的存款,金额在20万元以 上的,且吸收公众存款的户主达到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且吸收公众存款的户主达到150户以上的,就可通过经侦立案。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尽管同属于经济犯罪中的“非法集资罪”,但是有着本质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是指当事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的方法非法占有公众的资金,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就是想骗完你的钱,不想给本金和利息那种,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当事人承诺而且也意图归还本金和利息,不带有虚构事实、主观诈骗的故意性。
三、职务贪污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私人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和便利,违反法律
规定,贪污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私下吃回扣,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 可被立案追诉。
四、职务徇私舞弊。
国企、事业编制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亲朋好友进行非法牟利的。给国家经济
损失造成10万元以,上,帮亲朋好友非法牟利20万以上。造成有关国企、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五、生产、销售假冒商品。
生产、销售商品中进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金额达到5万元可立案。
六、制造、使用假币。
故意制造假币,或者明知道是假币还使用的,假币总金额在4000元,假币数量
在400张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七,银行贷款转高利贷。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将被立案;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屡教不改的,也会被立案追诉。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类,每一种的量刑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主犯与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会不一样,下面就拿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做一个介绍吧。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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